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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0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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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建设新农村与构建和谐农村统一起来 (中国农业信息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农村人多面广、情况复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难点和重点所在。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也是一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过程。 人类社会发展史表明,贫困是造成社会不和谐的重要根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大农村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生活不断改善,但由于人口多、底子薄,农村生产力不发达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城乡差距拉大、农民增收困难、农民权益得不到全面保护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关键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立足农村实际,创新发展思路,实现科学发展。 坚持加快发展。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面对社会矛盾多发的态势,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社会矛盾,着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奠定坚实基础。应深入体察农民群众的意愿,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在大政方针和各项部署中,落实到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以发展现代农业、扩大农村就业、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城乡分配关系、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为着力点,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坚持协调发展。重点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统筹考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劳动就业、社会事业、行政管理等,调整和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一方面,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合理有序转移;另一方面,努力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把农村发展摆在优先位置,为农村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培育特色明显、优势突出、支撑力强的支柱产业。 坚持和谐发展。社会和谐有赖于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农村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应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产业和循环经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农村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青山、碧水、蓝天、绿地的美好家园,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统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接下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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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 金塔县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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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展现代农业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2007年各地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继续实施“三大战略”,着力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四大支撑”,努力构筑优质粮食、高效经济作物和园艺、健康养殖、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生物质和生态、农业服务“六大产业”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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