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17期
(共第53期)
2006年8月14日

 

以乡镇党委换届为契机
进一步落实党员群众的“四权”

  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在此次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中,要充分尊重民意,进一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扩大党内民主贯穿于换届的全过程。一是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让群众按职位提名乡镇领导班子人选;现班子成员中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称职的,不再提名。二是扩大考察环节的民主。扩大考察谈话和差额考察的比例,全面落实考察预告、公示制度和延伸考察制度,既听取领导干部的意见,又听取一般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既听取单位内部的意见,又听取服务对象和相关单位的意见;既重视多数人的意见,又认真分析少数人甚至个别人的意见。三是扩大选举环节的民主。提高委员人选的差额比例,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全面实行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全体党员公开推荐,乡镇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直接选举的办法,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提高乡镇党委的建设水平。

 


           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知识问答

  1、什么是党内选举制度?
  答:党内选举制度,是党的组织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健全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党内选举制度的具体内容,是由《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为什么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必须进行换届选举?
  答:党章对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作了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作为领导机关的作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活跃党的民主生活,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加强党员对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的监督,使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成为受到广大党员拥护、有战斗力的领导核心。因此,没有正当理由,随意拖延基层党组织的换届时间,甚至长期不进行换届选举,是一种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尊重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对此,党员有权利提出批评和意见,上级党组织应严肃对待和处理。
  3、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会前准备工作由同级党的基层委员会或者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负责。准备工作主要有:
  (1)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问题。(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3)准备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文件。4)按照有关规定,酝酿、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5)做好会务工作,如安排大会日程、制作证件、布置会场等。(6)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宣传工作。
  4、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之内?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也可算作会议有效。
  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央组织部曾做过说明: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主办单位: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         金塔县党员远程教育中心


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委员候选人公开推荐工作

  为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不断探索党员依章按规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权利的有效途径,按照党内法规和省市委有关要求,今年全县乡镇党委换届委员候选人全部采取公开推荐的方式产生。

             “公推”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积极实践和稳步探索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党内民主,这是我们党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和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对加强自身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所采取的重要战略步骤,是我们党不断走向成熟、走向民主和文明的重要标志。这次乡镇党委换届中,对党委委员候选人实行公开推荐,虽然是党内基层组织选举中一个工作环节上的改进,是扩大党内民主方面迈出的探索性一步,但关系重大,影响深刻,意义深远。因为它从根本上改变了多年来形成的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由上级党组织提名的传统做法,把挑选乡镇一级当家人的权利,交给了广大农村党员。乡镇虽然是我国政权结构中的最低层次,但它面对广个农村,影响众多农民,辐射面极广,影响面极大。在农村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农民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把农村的党内民主由村一级的“两推一选”向上延伸到对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进行“公推”,表面上看是一个小变化,实质上这是在基层党内民主建设方面迈出的一大步,它使农村党员有机会对主要是由国家公务员组成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直接选择,这对于今后继续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增强广大农村党员特别是农民党员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执政意识,进一步落实农村党员的党内民主权利,调动和凝聚广大农村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公推”工作的指导思想

  “公推”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和依章按规办事有机统一,在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中,充分保障普通党员和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权利,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够创造性地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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