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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和办理程序

    ①个人或单位使用土地先提出申请,由所在村、组审核,召开群众会议时研究同意上报镇人民政府。
    ②镇人民政府委托土地主管部门根据土地使用人的申请现场调查核实,根据村、镇规划提出用地的意见。
    ③镇政府土地主管单位和意见报镇政府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核,并作出同意上报或不同意见上报的意见。
    ④镇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上报的意见,由镇政府起草政府文件上报县政府审查审批。
    ⑤县政府同意划拨土地使用的文件下发收到后由镇、村、组三级干部现场给用地单位划拨土地(按批准面积)。
 

户籍办理程序

    出生报户 :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村级报户证明,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结婚迁入:村级准迁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迁 出:迁入地准迁证,村级迁出证明、户口薄,本人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暂 住 证:彩色照片2张,办理暂住证人员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